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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选调公务员1名公告

光明区政府在线 | 2019-05-0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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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手续。我市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3.同时符合本公告及《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等次基本称职以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05月05日至05月24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202室。

  2、邮件报名: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gmxqcgjbgs@szgm.gov.cn邮箱,并电话确认邮件收悉。电话:88211772,13590232034;联系人:朱工。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笔试合格线为70分;

  2、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合格以上的,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03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拟选调公务员入职后,执行我市现有的公务员管理规定及区调配规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04月30日

  附件:

  1.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2.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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