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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人民警察(深圳职位)公示公告(七)

深圳组工在线 | 2019-08-2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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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深圳职位)公示公告(七)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委组织部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市委大院,邮编:518006,电话:12380,传真:0755-88111696,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深圳市委组织部将正式受理拟录用人员材料。最终是否录用,以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深圳职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七)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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