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事业单位面试通知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面试通知

2019佛山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招录面谈初试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 | 2019-06-21 13:41

收藏

  现将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录雇用人员(职位代码:B15、B16、B17)面谈初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谈初试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考试对象

  在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考试中,报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15、B16)和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17)的考生,列为面谈初试的考试对象。通过初试的才能进入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时间及地点

  (一)面谈集中抽签时间。

  职位代码:B15——6月23日上午8:20时

  职位代码:B16——6月23日上午9:30时

  职位代码:B17——6月23日上午10:30时

  请报考各职位考生在相应集中抽签前10分钟开始进入候考室报到,迟到按弃权处理。考生到达候考室后请按分组指示就座,抽签后请按顺序号进行面谈。

  (二)地点。

  候考室:高明区人社局4楼办公室

  面谈室:高明区人社局8楼会议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谈初试。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初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3.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人社局,电话:0757—88231950。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0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