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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机关2020年招录书记员更改笔试地点和做好防疫工作公告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 2020-08-1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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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为进一步做好组织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更改笔试地点和做好防疫工作有关重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地点变更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笔试考点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变更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沙河西路4089号,请考生从该西丽湖校区东门和南门进入考点,地铁5号线西丽站E出口)。

  二、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于2020年8月16日17:00前注册“粤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中查找“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笔试当天考生需提前截屏当天的“粤康码”和“粤康码”内行程卡,供现场工作人员检查。

  (二)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请诚信申报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外地来深考生应提前了解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国(境)外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隔离时间,应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现场体温检测≥37.3℃,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后至离开考点前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需要参加科目二考试的考生,在科目一考试结束、中间休息时,应留在考点,不得中途离开。

  (六)未遵守防疫相关要求的考生,招聘单位将视情取消其考试资格。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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