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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综合成绩、资格复审及体检公告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 2023-08-11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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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7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6分。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详见附件1。

  二、签约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签约时间:2023年8月11日(周五)下午14:00。

  (二)签约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海旺学校(地址:宝安区中心区N5区)。

  入围体检人员与宝安区教育局签订《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招聘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签订由毕业院校发放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暂时未取得的,必须尽快向毕业院校申请协议书寄往宝安区教育局,以便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毕业院校要求三方就业协议在网上签订的,需提前了解网签流程,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如未按上述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三、资格复审

  完成签约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查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与公告及岗位表公布的条件要求相符,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请考生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好,原件与复印件分开)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籍本(可仅提供本人户籍卡复印件,不需户主首页);

  3.就业推荐表(函)(收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自行涂改,须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院校的不需提供);

  4.成绩单(收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还需要提供本科学历的成绩单);

  5.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有证书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

  7.承诺书(附件2,承诺相关内容);

  8.原单位(毕业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收原件,内容须注明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此项材料如现场不能提供,可在8月20日前邮寄给区教育局)

  9.就业协议书(收原件,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院校的毕业生无需提供);

  10.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3);

  11.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收原件)。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

  12.在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现场发放的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三)体检程序:

  1.考生提前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照片(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姓名”“报考职位”(填岗位编号)和“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

  2.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进行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验血项目须上午10:00前完成,逾期不候,后果自负。B超检查须空腹、憋尿)。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把《体检表》送体检中心服务台审核,工作人员确认后收回《体检表》。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当天完成,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如违反纪律,故意扰乱体检秩序,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3.凡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进行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体检结果将于2023年8月15日16:00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宝安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7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综合成绩.pdf

  附件2:承诺书.pdf

  附件3: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pdf

  原文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7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综合成绩、资格复审及体检公告-通知公告-宝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baoan.gov.cn/jyj/zwgk/qt/tzgg/content/post_10779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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