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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15年11月招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公告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 2015-12-15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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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已顺利结束,现将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及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各岗位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该岗位最终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岗位最终聘用人数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确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5年12月22日(周二)上午9:00

  岗位编号:FT2015011C0001、FT2015011D0001、FT2015011D0002、FT2015011D0003、FT2015011D0004。

  (二)地点

  深圳市中医院门诊楼三楼体检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号,福华路与华强南路交汇处西南角,地铁:罗宝线华强路站C出口,公共汽车:9,13,14,14B,225,212,216,中巴:406,407,408,401,413,421,423,426,428,446,466,470中医院站或下步庙站)

  三、体检程序

  (一)请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二者皆为原件,缺一不可)、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务必于体检当日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体检地点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并填写“招聘单位”、“岗位编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并加盖公章后,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并交回体检表。

  四、体检费用

  参考体检费用:500元,请考生自行支付。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本人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请考生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体检表。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B超,抽血和做完B超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六、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依据现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七、联系电话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0755)82918333-2131、82918892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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