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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国考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2019-05-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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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飞行标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49002003) 92.10 杨超 16922301151001 5月25日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5月20日下午17: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同时发送面试预审材料。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jc_dbcaac@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确认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确认内容中注明。

  3.面试预审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打包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材料清单见附件3。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5月20日下午17:00点前发送扫描件至rjc_dbcaac@163.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请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携带全部审核材料的原件(材料清单见附件3)进入候考室进行现场复核。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面试于当天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办公楼一楼。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乘车路线:乘航班至沈阳的考生,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出发,乘坐机场大巴(龙之梦方向)在滂江桥下车,步行约1公里即到;乘火车至沈阳站的考生,由南一马路乘225路公交车到东塔机场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10.7公里);乘火车至沈阳北站的考生,由沈阳北站北侧乘292路公交车到江东街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7.6公里)。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于5月27日进行,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报到时可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3. 面试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4-88293774,024-88298376

  电子邮箱:rjc_dbcaac@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面试审核材料清单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

  附件1

  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我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姓名(如果传真需手写签名):

  日期: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注意: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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