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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招聘聘员体检相关公告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 | 2019-08-22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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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9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村(社区) 党群服务工作人员和政府聘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32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机考成绩×40%+面试成绩×60%。具体名单如附件所示。

  二、时间地点

  2019年8月25日上午8:15前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集中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15前携带本人机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现金支付470元/人)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集合地点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无误检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规定向中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社局提出。

  四、如发现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录用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调配工资股,0660-3436880,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大楼三楼)。

  附件:体检名单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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