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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及体检公告

光明区 | 2019-11-1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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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10月公开招聘8名专干考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及体检工作予以公布。

  一、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详见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名单中“是否进入体检和复审”栏标识为“是”的考生进入体检和复审。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此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9日

  (二)体检地点

  国内任何一家三甲及以上医院。

  (三)体检结果

  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按程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1寸照片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试参加体检当天须空腹。

  4.体检结果由考生自取。

  三、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19年11月20日14:30-17:30

  (二)复审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202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2楼),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88211772

  (三)复审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提供:

  1.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计划生育材料(原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原件)

  4.任职回避个人承诺书(原件)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7.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需提供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等)

  9.体检报告(原件)

  第2-3项材料最晚可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

  (三)注意事项

  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务必在指定复审时间地点参加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可按成绩进行递补。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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