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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第二批专干招考拟录用公示(一)

光明区政府在线 | 2019-11-18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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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光明区人力资源局1707,邮编:518107,电话:0755-8821574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管理。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第二批特聘岗位专干招考拟录用名单(一).xlsx

  原文标题: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第二批特聘岗位专干招考拟录用名单公示公告(一)

  原文链接: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1911/t20191118_18762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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