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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1月招聘辅导员和教师等资格审查公告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2020-07-1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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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1月硕士层次聘用制工作人员、辅导员和教师招聘全部岗位笔试已于2020年7月5日结束。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和笔试成绩等级划分

  (一)本次招聘第一批、第二批笔试成绩、有关岗位合格线等情况我校已经发布相关公告。

  (二)根据招聘公告,按笔试成绩将各岗位考生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审查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具备审查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名额4至6倍范围的考生具备资格审查递补资格。

  C级:不具备审查资格。

  二、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考生应聘成本,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通过线上方式开展,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模板见附件1);

  (二)关于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资格审查承诺书);

  (三)报考材料:考生本人报名表(须本人签名)、考生本人准考证;

  (四)身份证明材料: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应印在同一页);

  (五)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如是国内高校颁发,请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层次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港澳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除提供有关证书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六)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或因具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限制的,提交参加工作以来历次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有境外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签证、雇用合同、税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所在公司简介等佐证材料及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七)报考岗位有学生干部、辅导员等其他经历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八)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委组织部)最近3个月之内出具的党员证明等证明材料;

  (九)报考岗位要求有个人独立制作的艺术作品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十)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交录取通知书、毕业生推荐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验证证明等可证明学历、专业的材料,并提供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十一)本校工作人员或根据招聘公告需其他单位同意报考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十二)其他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十三)亲属关系诚信申报表,打印填写、本人签名(模板详见附件4);

  (十四)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打印填写、本人签名(模板详见附件5)。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顺序整理在1个文件内(PDF或Word文件,请注意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文件命名格式为“岗位名 姓名 资格审查材料”,于2020年7月1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以下邮箱:rlzyc@sziit.edu.cn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以岗位拟招聘名额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取3倍名额时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资格审查递补人选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考生应如实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并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递补范围人员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请考生务必按时、按要求发送提交材料(以指定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予受理(请考生务必安排好时间,确认材料备齐无误后尽早发送);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递补范围之外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笔试不合格考生不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递补范围,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考生应根据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一次性提供要求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多次发送的,审查组以考生第一次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请考生确定材料准备齐全后再发送;

  考生在下条(五)要求的情形之外自行补充提供材料的,不再受理;一次提供资料不齐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五)审查组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一步提供材料,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供审查材料的,由审查组根据已有材料做出结论,如有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通过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发送电子版面试通知书,考生应在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承诺书》内的指定位置清楚写明本人接收面试通知书的指定邮箱,并确保邮箱正常使用,可正常接收邮件,学校将按考生提供的邮箱发送面试通知书。

  考生未提供邮箱地址,或邮箱地址提供有误,或邮箱地址不清晰,或邮箱不能收件等情况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生应在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承诺书》内的指定位置清楚写明本人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确保联系畅通,因个人电话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本次线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在面试时提供前述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供查验,并提供一套完整复印件供学校收取。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预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我校初步计划于2020年7月18日-7月21日前后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期分批开展面试,请考生预做准备,合理安排时间;学校最终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本次资格审查系对考生资格的初步核查,在后续面试、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学校将安排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考生(拟聘人员)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解释,咨询电话:0755-89226017。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2.资格审查承诺书

  3.部分有关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4.亲属关系诚信申报表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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