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构建民政领域“一核四社”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民政各项工作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整体提升,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若干措施》从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提出19条创新举措。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以及群众自治的领导、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引领基层各类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的正确方向。进一步丰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的内涵,着力构建以党建为引领、城乡社区为载体、社区社会组织为纽带、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人才为骨干、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民政领域“一核四社”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