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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录笔试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6-2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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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录笔试工作要求,现将本次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0年7月4日(周六)上午

  科目安排:综合素质8:30—10:00,法律知识10:30—12:00

  二、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

  (一)2020年6月30日10︰00至2020年7月4日9︰00,登陆考生报名平台(http://www.sydwzl.com/gdszfyzp)下载、打印。笔试时间、地点、座位号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三、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凭以下资料或凭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1.准考证(A4大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社保卡,不含电子身份证)

  3.“粤康码”绿码

  4.《个人承诺书》(附件1)

  (二)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体温超过37.3℃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在“粤康码”中“组织机构成员健康申报”中考前每天(6月23日起-7月4日止)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来深方式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组织机构申报码将另行通知。

  (四)如有感冒、咳嗽等不适症(体温不超过37.3℃)患者参与考试的,须提供报告日期为7月1日(含当天)之后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经工作人员备案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八)请广大考生考前14天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考工作笔试阶段相关公告事宜将同步在深圳龙华法院微信公众号、www.ty-job.com及“深圳招聘领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公告一旦在以上平台挂出视为通知已传达,任何错过招聘相关信息所造成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3007245、0755-21088047。

  附件:1.个人承诺书.docx

  2.考场规则.docx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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