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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招聘专干录用公示

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2021-07-30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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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专干公告和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专干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三楼340办公室;联系电话:8821196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附件: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专干拟聘人员名单

  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附件: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7月公开招聘专干拟聘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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