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备考指导

首页 > 辅警招聘 > 备考指导

2022年深圳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疫情”涉法考点小结

深圳辅警招聘网 | 2022-02-09 11:05

收藏

  法律部分的考点都比较常规;但是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2020年2月5日,中央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这项内容无论是从时政的角度还是科技的角度,或者是法律的视角,在接下来事业单位考试中,都会涉及到一些考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这些考点,我们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为蓝本,并结合其他相关法律规范,从刑事法律的视角给大家总结了一些“疫情”涉法考点。

  根据2020年2月6日法发〔2020〕7号文件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我们先总结分析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犯罪考点。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法条引领】

  1.【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条解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们从犯罪的四要件来分析其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件只有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的直接故意态度,其他大多数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7号)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法条引领】

  1.《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9条规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2.《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7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传染病防治法》第42规定:传染病暴发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紧急措施。

  三、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法条引领】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条解读——妨害公务罪】

  我们从犯罪的四要件来分析妨害公务罪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侵犯的对象有四类:即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故意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

  法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社会生活的健康有序开展离不开法的规范活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不但要知法,懂法,更要守法。因此,及时关注社会热点,从法律的视角对待生活,不但我们的生活质量会提升,而且也会自如应对社会热点涉及的法律考点。希望大家继续关注下期涉及“疫情”的法律考点总结分析哦!

更多招警 辅警考试试题请关注:华图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 招警考试试题答案检索系统(点击:https://gd.huatu.com/zt/questionqy/),为您提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等相关试题答案解析。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