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备考指导

首页 > 辅警招聘 > 备考指导

2022年深圳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坦白、自首、立功

深圳辅警招聘网 | 2022-03-02 10:06

收藏

提交

扫一扫,咨询广东编制考试备考资料,考试附件 疑问解答

免费领取,广东编制招聘备考资料,了解更多考试相关信息

地区/单位 招聘人数 考试项目 报名时间 详情
增城区(新出) 教师编 93 4月2日至4月9日 查看
龙华区教育局 编制 307 3月28日开始 查看
珠海香洲 事业编 170 3月28日至4月3日 查看
佛山南海教育系统 编制 243 3月28日至4月3日 查看
惠州惠城 教师编 220 4月7日至4月14日 查看
深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每日更新)

  在辅警考试中,刑法一直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其是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以及犯罪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今天,我们就带着大家讲解刑法部分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坦白、自首、立功。

  坦白坦白是指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对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一般自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自动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特别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也称为“准自首”

  三、立功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属于立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果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的犯罪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而是属于坦白或者自首的条件。

  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坦白、自首、立功这部分,大家需要掌握两个考点:1、什么情形构成坦白、自首、立功;2、坦白、自首、立功的处罚幅度又分别是什么。

  例题分析:

  1、钱某盗窃公司财产,经家人劝说写信给远地方公安局承认犯罪事实,在前往公安局自首的途中被公安民警逮捕,这个属于:

  A.具结悔过 B.准自首 C.立功表现 D.一般自首

  【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规定: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为一般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为特别自首。3.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本案中钱某已经先写信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有主动投案的行为,虽在路上被逮捕,也符合一般自首的条件。我国刑法中没有具结悔过的量刑情节规定。故本题答案为D。

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试题请关注:华图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考试试题答案检索系统(点击:https://gd.huatu.com/zt/questionqy/),为您提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等相关试题答案解析。

  更多考试详情请前往>>>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申论吗_申论是什么

网络课程 图书教材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