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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社会人员专场)的补充公告

东莞教育网站 | 2022-05-12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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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社会人员专场)公告》精神,经研究,现将考试相关安排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布考试时间
    各招聘单位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综合素质测评考试、资格确认、心理品格测试和试讲有关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表:

    (一)各招聘单位于5月14日前通知考生加入考试钉钉群,各位考生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和畅通,留意短信、电话等通知,未接到通知的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具体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二)考生因预留报考系统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未及时接听、接收信息导致不按要求参加考试的,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三、试讲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及时关注东莞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所有考生须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体温恢复正常72小时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每天将“粤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发送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每天收集汇总考生“粤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直至完成考试。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了解东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来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三)全体考生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截至考试入场时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粤省事查看),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
    (五)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查、试讲、无领导考试期间,其他环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场。
    (七)考生考前要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活动或去人员密集场所。
    (八)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末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东莞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社会人员专场)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教育局。
    附件: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社会人员专场)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1日
    相关稿件
    附件: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社会人员专场)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
    原文标题:关于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社会人员专场)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edu.dg.gov.cn/flfw/jsgl/rsxx/content/post_3806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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