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3月24日发布《2023年3月福田区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227名公告》,报名时间自3月25日起,至3月29日18:00结束,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一)选用对象
1.自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公告及选用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测评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线上测评。
2.对于要求“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4)2021、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2021、2022年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6)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以上(4)至(6)列明的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工作,到企业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以灵活就业形式登记就业等计算工作经历的情形,均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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