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职位见《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所需条件的人员,须于2023年9月4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9月4日10:00至9月8日17:00完成报名。考生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4),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名系统仅对报考人员信息填报进行初审,考生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职位确认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职位信息,职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职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3年9月12日10:00后将公布各职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1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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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此次招聘的笔试题型为客观题,笔试内容范围见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笔试大纲(一般类),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2.笔试时间。笔试统一安排在2023年9月24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0月20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资格审核递补人选。笔试合格考生人数不足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核递补人选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因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资格审核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和备案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面试组织。面试具体安排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各职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职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职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体检结果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职位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9252451。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8日
原文标题: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szpsq.gov.cn/zwgk/rsxx/zkzp/content/post_10806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