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选调生资审/体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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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事项公告

深圳组工在线 | 2024-01-14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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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现将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本次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资格审核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名次。

  二、递补规则

  如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愿放弃导致名额空缺需递补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三、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考生对照本公告以及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选调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照片(jpg格式)。

  四、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2024年1月20日16:00前。在资格审核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第二阶段:2024年1月22日16:00前。递补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五、材料要求

  考生需上传的资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该表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和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已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已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一并提供认证函。

  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即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附件《专业参考目录》),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系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Ⅲ、Ⅳ类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的“近3学年的总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的相关证明材料。

  4.职位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5.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至2023年11月24日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材料。

  招考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及《报考指南》上传材料接受审核。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审核不合格。

  2.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录用审批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面试定于2024年2月29日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信息。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4日

  原文标题: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www.zzb.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24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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