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我委下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人选范围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5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指其他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方式
1.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考生应对照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见附件),将材料按要求扫描为图片文件(PDF格式),并在规定时间段内发送至政务邮箱:zzb@szszfw.gov.cn。
2.A类考生应于2024年6月3日(星期一)18:00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A类考生资格复审于2024年6月5日(星期三)18:00结束,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考生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此阶段,招录单位可能会退回并要求考生补报相关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补报资料应按照招录单位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继续资格复审。
3.A类考生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考单位在B类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将材料按要求扫描为图片文件(PDF格式)并发送至政务邮箱:zzb@szszfw.gov.cn,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递补考生资格复审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18:00结束,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考生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4.被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中旬,面试地点在深圳,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深圳政法网站信息(http://www.szszfw.gov.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交材料,上传的材料应确保真实、清晰。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四)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所报考事业单位电话咨询(0755-83055005),咨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6月7日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原文标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www.szszfw.gov.cn/gg/zxgg/content/post_1149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