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考察合格的10名拟聘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考察合格的10名拟聘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邮编:518101,联系电话:8590196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1.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考察合格人员名单.xls
原文标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拟聘人员公示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www.baoan.gov.cn/bajshej/gkmlpt/content/11/11499/post_11499905.html#22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