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决定自主公开招聘10名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市残联机关:招聘办事员2名;
市特殊幼儿中心:招聘康复教师4名,办公室助理1名;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招聘护理工岗位3人。
以上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残疾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月31日);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报考者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按照以下相关要求提交资料到报名邮箱。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表或扫描件(见附件2,如与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市特殊幼儿中心及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干部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请在报名表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一栏填写清楚);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学历认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认证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4)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技能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1月15日。
4.报名邮箱:
(1)市残联机关:dgsclrsb@163.com
(2)市特殊幼儿中心:dgtyzx@126.com
(3)市残疾人托养中心:dgscjrtyzx@163.com
报名材料需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联系方式+报考岗位”命名。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应聘者责任自负,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1月23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各招考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以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准考证号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各考生需妥善保存好短信通知内容,以便查询。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市残联机关: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市特殊幼儿中心:采取“笔试+实操”方式进行;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采取“实操+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实操、面试顺序根据现场抽签顺序决定。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取评委小组成员平均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各个环节的考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及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实操环节人数,合格人数低于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布。
考试总成绩=第一环节成绩×50%+第二环节成绩×50%。若考生成绩相同,则以第一环节笔试(实操)的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以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自招考单位负责组织,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招考单位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市残联提出,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残联党组讨论通过后,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招考单位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询。
(三)咨询电话
市残联机关:0769-23393866;联系人:邓先生
市特殊幼儿中心:0769-23168483;联系人:钟老师 、邓老师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0769-23322904 ;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1:市残联机关、直属单位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月7日
原文标题:市残联机关、直属单位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文章来源:dghrss.dg.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4325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