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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深圳宝安公办中小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 2025-03-0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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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2025年2月22日结束,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线

  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本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成绩在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复审的递补对象。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本次资格复审分阶段分类审核,考生须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在规定的入场时间内进入,入场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考生入场。错过本人资格复审场次的不另行安排,未能在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入场结束时间之前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等候复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须配合复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1)资格复审类别为“A”的考生,资格复审入场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8:30-9:00,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不全的,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不能在3月16日14:00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类别为“B”的考生,资格复审入场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15:00-15:30,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各岗位的资格复审递补情况,我局将于3月17日在宝安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B类考生采取自愿的原则,于规定的入场时间到资格复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复审结束。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不全的,首次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复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复审合格人数仍未达到A类考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人数的,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不全且不能在3月18日18:00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宝安区前进一路297号文汇学校东北门,地铁12号线上川站H出口)。

  (三)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如原件暂时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可以现场通过线上官方途径查验的电子材料,并承诺在考察阶段提交相应原件。

  1.基本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学历及学位证书(非深圳户籍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近半年开具的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

  (5)承诺书(附件1)。

  (6)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1)所学专业未包含在《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资格复审时根据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佐证材料综合判断。如无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入围面试对象结果公布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三、其他重要提醒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严格按要求提供材料。

  (二)资格复审地点周围交通容易拥堵,请考生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的准备;密切关注近期天气情况和路况信息,提前熟悉资格复审地点位置、周边环境及乘车路线,资格复审当天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统一从正门进入。

  (三)考生到达现场后,须进行签到。迟到、缺席或未携带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

  (四)考生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对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资格复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以《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http://www.baoan.gov.cn/jyj/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14:3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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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承诺书.doc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docx

  2025年3月7日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原文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通知公告-宝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baoan.gov.cn/jyj/zwgk/qt/tzgg/content/post_12061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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