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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2025年上半年招聘编外人员7人公告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 2025-03-0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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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某单位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名综合统计员辅助工勤岗、4名综合执法协管员辅助工勤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相关学历的毕业人员。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资格条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相关职业水平证书、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可优先聘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青团团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党建组织员招考招聘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星期三)起至3月9日(星期日)16:00止(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3.以下相关报名资料须发送至指定邮箱:910625136@qq.com

  (1)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6)《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7)如果是中共党员的,请提交党员身份证明资料(即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8)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扫描件;

  (9)报考岗位要求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扫描件;

  (10)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交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扫描件;

  (11)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名称”发送至910625136@qq.com,因报考人员上传附件不齐全、不清晰、虚假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温馨提醒:

  (1)学历验证证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国(境)外学历或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初审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都可以进入笔试。网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报考人员初审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可重复。

  3.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真实、准确、诚信地填写相关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各环节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完成报名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社区或党务工作经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居民户口簿、退出现役证件等相关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践行诚信报考。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均可取消报考者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恶意报名、攻击考试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

  (二)笔试时间及形式:2025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采取线下笔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笔试成绩查询:在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资格审核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数小于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用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削减岗位。如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岗位,招聘名额取消。面试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具体形式及地点等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2.报名表(本人自行打印签名);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5.如果是中共党员的,请提交党员身份证明资料(即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6.提供户口本(核实原件,收取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7.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9.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

  五、确定人选及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由招考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入围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选择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所有成绩均相同者,由招聘单位重新组织面试加试确定名次。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报考者面试成绩。

  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深圳市内具有资质的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等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察,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确把忠诚党和人民、具有坚定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聘用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发现考察人选存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招聘公告相抵触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由招聘单位在本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招考单位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考单位(或招考单位的下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不接受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所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招聘岗位对应的职级和学历等确定。

  八、人才备选库说明

  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或招考单位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以先到时间为准。凡选同意纳入的,将在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环节但未被聘用时进入“备选库”。有效期内当各街道出现编外人员规模空缺时,可按照招聘有关程序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无需再次笔试。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考单位均可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试考察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报考人员,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将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及附件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987369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报名表

  2. 承诺书

  3.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专业岗位信息表

  附件:

  1.附件1:报名表.docx

  2.附件2:承诺书.docx

  3.附件3: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专业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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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baoan.gov.cn/baxqjd/gkmlpt/content/12/12056/post_12056807.html#2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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