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提供一批货物给乙公司,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甲公司在发货之前,从网上获悉,乙公司因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并扣押财产,为此,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否则不向其供货,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B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C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D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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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抗辩权的行使---------------------------------
解析:
在同一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综上,本题应选B。
【温故知新】
(1)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解除合同
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