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的某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14年2月1日与当地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记载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10个月,还款到期日11月30日;2月中旬用借款2000万元和白有资金800万元,购得非耕地40000平方米的使用权用于开发写字楼和商品房,合同记载土地使用权为60年,2月末办完相关权属证件;第一期工程("三通一平"和第一栋写字楼开发)于12月30日竣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筑承包商全部土地的"三通一平"费用400万元和写字楼建造成本7200万元 。写字楼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2015年1月30日与A公司签订合同转让写字楼5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0 .32万元,共计收入16000万元 。(说明:计算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的扣除比例为10%,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 。(3)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 。(4)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其他扣除项目金额 。(5)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的增值额 。(6)计算该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
---------------------------------
解析:
(1)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800)×(12000÷40000)×(50000÷60000)=700(万元)(2)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7200×50000÷60000)+(400×12000÷40000)×(50000-60000)=6100(万元)【思路点拨】因为所开发的写字楼没有全部出售,而且所购得非耕地没有全部开发写字楼,所以要根据占地比例和销售比例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金额 。(3)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700+6100)×10%=680(万元)(4)其他扣除项目金额=(700+6100)×20%=1360(万元)【思路点拨】因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和开发成本金额都是按照比例计算的,所以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金额不需要再考虑比例问题 。(5)征收土地增值税时的增值额=16000-[700+6100+1360+680+16000×5%×(1+7%+3%)]=16000-9720=6280(万元)(6)增值率=6280÷9720×100%=64 .61%,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6280×40%-9720×5%=202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