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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人民法院选调司法警察公告

惠州市大亚湾人民法院网站 | 2020-06-1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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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同意:通过统一公开考试形式选调1名司法警察。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比例不足1:3的,取消本次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惠州市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2周岁以下。

  3.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须符合职位设置要求。

  4.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从事警务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根据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要满服务期限)。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条件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7.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成立考评小组。组长为院党组书记王磊,副组长为政治部刘建辉、纪检组长李伟平,成员为二级主任科员许建岭、四级高级警长伍成华、监察室主任叶翠英。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30日。

  2.报名提交材料:

  (1)《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司法警察报名表》2份(附件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计生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

  (2)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原警察职务任命文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联系方式: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七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752-5567052,网络报名电子邮箱:dywfyzgk@126.com。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准确把握选调条件和职位要求,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核。由我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参加选调的人员制发准考证及安排相关测试。

  (四)组织测试。此次选调包括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3部分,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时间:7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大亚湾澳头街道办事处五楼培训中心

  报考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我院指定单位出题、改卷和核准成绩。

  2.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选调人数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者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7月24日上午9:00—11:00

  体能测评地点:大亚湾体育馆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其中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长跑、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重测。测评标准见附件3。

  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90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31岁(含)以上”是指199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

  (3)注意事项。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7月31日上午9:00—11:00

  面试地点: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考官由院党组成员组成,题目由我院指定单位负责,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测试总成绩最高的考生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由我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我院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开考录公务员的考察方式及标准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如因考生原因放弃出现考察人选缺额的,可依序递补。

  (六)研究决定。测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区法院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选调人选在区法院政务公开栏及门户网站公示7天。

  (七)办理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泄题,严禁泄露或提前公布选调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证报名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选调将电话告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大亚湾区人民法院面向惠州市公安、法院、检察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司法警察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大亚湾区人民法院选调司法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5.《体能测评考生知情承诺书》

  6.《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20年选调司法警察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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