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当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已经到了决战决胜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打造一支包括回流的乡村本土人才在内的“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贫困地区要脱贫致富,人才是关键。实践表明,当前一些贫困地区在发展中最大的制约因素是人才匮乏。贫困地区群众思想不够解放,害怕失败,如果身边缺少看得见、学得来的成功榜样,就难以从“等靠要”观念和“不敢出手”的担忧中走出来。乡村本土人才是贫困地区群众身边的榜样,与当地有比较紧密的地缘和血缘关系,有与家乡群众比较亲近的天然优势,在家乡群众中有一定的带动力和号召力,容易得到家乡群众的欢迎和信任。因此,发挥回流的乡村本土人才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有利于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提供新动能。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需要加强相关机制建设,集众智、汇众力,让乡村本土人才真正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支撑。
增强乡村本土人才服务家乡的自觉。以乡情为桥梁、政策为引领、激励为导向,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引导,鼓励支持乡村本土人才回流,使其既为建设家乡、脱贫攻坚贡献才智,又获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应增强在外的乡村本土人才对家乡的认同感、归属感,激发他们回报桑梓的热情。宣传好家乡经济发展规划、创业优惠政策、返乡创业项目和发展前景等,帮助乡村本土人才算好“亲情账”和“经济账”。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回流创业先进典型宣传,既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又增强其荣誉感,激励其发扬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建立健全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机制。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其返乡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比如,建立乡村本土人才资源库。针对外出人才分布散、查找难的实际,建立乡村本土人才工作组,开展在外乡村本土人才资源专项调查,建立乡村本土人才储备库。再如,建立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推进机制。分层次、分领域定期开展“在外人才故乡行”“家乡要脱贫、我能做些啥”等助推活动。建立政策保障机制。把扶持创业作为吸引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的重要手段,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统筹各项扶贫优惠政策,制定乡村本土人才回流创业扶持计划,并从土地流转、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创业支持。
建立健全乡村本土人才服务管理机制。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要注重营造选贤任能的环境,健全服务管理机制,为真正助力脱贫攻坚、想在农村干出一番事业的回流人才提供有力支持。比如,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安排专人担任联络员,帮助回流创业人员选准投资方向,并在创业咨询和项目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再如,建立相应的表彰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乡村本土人才予以表彰奖励,推荐贡献较大的回流人才参加评先选优活动,使他们在事业发展上有前途、在社会上有影响,努力形成人才愿留下、想创业、创成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