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5月20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参加面试者,请发送电子邮件至gdzjgwy@126.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X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XXX(报考司局)面试”,并以附件形式发送下列材料:
1. 参加面试确认书(详见附件2,手写签名后发送扫描件,PDF或JPEG格式);
2. 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按格式要求填写,篇幅控制在一页以内);
3. 一寸彩色证件照(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清晰,以“报考司局-姓名”命名,JPEG格式)。
请将上述文件压缩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报考司局-姓名”。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5月20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gdzjgwy@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政策法规司、宣传司、传媒机构管理司职位的考生在面试开始前参加资格复审,其他职位的考生在专业能力测试开始前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安排
(一)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于2019年5月24日至26日进行,各职位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考生参加面试当天,须于上午8:15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到地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北门传达室。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可乘地铁1号线在南礼士路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 50% +面试成绩× 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在候考室和考场内违规使用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进入考场区域后应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三)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近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联系方式:010-86092898(电话)
010-8609239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
2. 参加面试确认书(样式)
3. 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
4.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