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和光明区专干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2楼1243室;联系电话:0755-8821137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拟聘人员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拟聘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拟聘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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