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人选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资格审核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聘岗位面试名额(拟聘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面试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聘岗位面试名额之外、拟聘人数8倍之内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审核递补人选。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或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C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审核资格。
考生可于5月8日10:00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名次及资格审核类别。
(二)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
请全部A类、B类考生对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G或PNG格式),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考生资格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1,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1.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审核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第一阶段:5月8日10:00至5月12日8: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审核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5月12日8: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第二阶段:5月12日9:00至5月17日17:00。招聘单位对各岗位A类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此阶段,招聘单位可能会退回并要求考生补传相关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17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5月19日17:00前。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聘单位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审核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已全部递补,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
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19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2.上传材料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需上传的材料可参看《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附件3《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解答》。
(1)图片格式要求:图片统一要求为JPG或PN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图片应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最佳大小可以控制在300KB左右,建议不低于100KB。
(2)材料内容要求:完成上传后应及时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后可查看图片,核实图片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在规定的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段内,考生未点击“提交”前,考生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截止或考生点击“提交”后,只能查看但不能进行其他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并点击“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3.各栏目具体要求。
(1)身份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须上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须能清晰辨别出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头像等信息。港澳籍考生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并上传“本人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其他国籍,无内地户籍”的个人声明。
(2)户籍材料。
最多允许上传6张图片,上传户口本首页及个人信息所在页。
(3)学历学位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最多允许上传20张图片。须上传考生本人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
除前述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增加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①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此类人员的毕业时间以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②所学专业未列入《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③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上传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4)简历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使用本公告附件2《考生个人简历表》模板,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等信息,并签名后扫描或拍照转化为图片文件上传。
以下情形还须增加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①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②2021、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③2021、2022年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属于以上①至③的任一情形的考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暂缓就业协议、档案保管证明、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④属于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5)其他材料。
报考岗位表中“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项中有要求的,考生必须上传符合相应要求的材料,最多允许上传20张图片:
①职位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的职位,须上传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聘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②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上传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材料。
(四)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南上传材料。未在指定的时间上传、补传资格审核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2.有关报名系统资格审核材料相关问题的咨询,请拨打相应招聘单位的电话,详见附件3。受理咨询时间:5月8日至5月19日(9:00-12:00、14:00-17:30)。
3.考生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资格审核仅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网上初步审查,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岗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和备案结果为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5月中下旬,面试地点在深圳。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系统上查看并打印面试通知书,请根据面试通知书的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考生资格审核操作指南
2.考生个人简历表
3.咨询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