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核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一般类笔试合格线为50分,医疗类笔试合格线为55分,资格审核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拟聘岗位面试名额(拟聘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此类考生为资格审核对象,具备审核资格;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拟聘岗位面试名额之外、拟聘人数8倍之内的考生。此类考生为资格审核递补人员,具备资格审核递补资格;
C类: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审核资格。
二、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
请全部A类、B类考生对照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G或PNG格式),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网址链接: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考生资格审核环节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审核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承诺书(附件3)。
2.其他符合公告招聘对象范围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书(须2023年3月2日前取得)、学位证书(须2023年3月2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5)符合公告报名要求的证明材料。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承诺书(附件3)。
四、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1.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审核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成功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第一阶段(5月15日9:00—5月21日18:00)。
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审核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5月21日18: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修改任何材料。对未能在5月21日18:00前成功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第二阶段(5月22日9:00—5月24日18:00)。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期间,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的,招聘单位可能会退回要求考生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系统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成功的,视为放弃审核资格。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24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5月29日18:00)。
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审核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系统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资格。岗位资格审核及递补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29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2.上传材料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需上传的材料及有关说明可参看《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附件3《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解答》。
(1)图片格式要求:图片统一要求为JPG或PN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图片应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最佳大小可以控制在300KB左右,建议不低于100KB。
(2)材料内容要求:完成上传后应及时点击“保存材料”按钮,保存后可查看图片,核实图片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在规定的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段内,考生未点击“提交”前,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截止或考生点击“提交”后,可查看但不能进行其他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并点击“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合格或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
面试初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各位考生在5月30日9:00-6月2日18:00期间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在考试流程中选择“面试通知书打印”,打印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当日在指定地点验证入场,未按时报到或未携带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入场。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上传材料。未在指定时间上传、补传资格审核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2.有关报名系统资格审核的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电话:400-001-0370,受理咨询时间:5月15日至6月2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3.报考者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4.资格审核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6.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1.考生资格审核环节操作指南
2.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3.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原文标题: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www.baoan.gov.cn/gkmlpt/content/10/10587/post_10587873.html#1326